宋·文志与上官婉儿的故事

导语:宋文志是初唐著名诗人,上官婉儿是武则天身边的红人。他们之间有什么故事?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水清则浊,山美则幽;风和日丽,月圆人圆。一个人和另一个人之间,也有一个人的开始和后来的比较。《论语》中说“天有生之德,地有载物之厚,君子有成人之美”。道德实践、品质锤炼、人格体验,千百年来都是与人生相关的终身话题。对于一个人的道德判断,有时候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水落石出,尘埃落定。千次批判不代表一个人,同时把具有普遍批判价值的鞭子抽在向善之人的心上,从而推动社会道德的整体提升,确实具有“吹散野沙,始得金”的无穷力量。

宋·文志不能说是唐代诗人。一直想除掉这个不断被抹黑的人,但他确实是唐代诗人中独一无二的“这一个”。宋的一生,从成名到成名,从成名到毁灭,从成名到死亡,他自己可能都没有意识到,他的一生是诗意的。

平心而论,宋是一个才华横溢、博览群书的人。经过十年的努力学习,他不仅赢得了名声,还赢得了诗歌。年轻时和“初唐四杰”之一的杨炯(比杨炯小五六岁)分到了美术馆。这是一份没有实权的体面工作,文章的才华渐渐出名。后来因为武则天想掩饰自己的丑恶嘴脸,就编著了《三教与朱颖》,这是一个庞大的文化工程。《* * *》多达1300卷,主要编纂了以孔子、释迦牟尼、老子为首的儒释道三家精文。宋在参与这一工程时,结识了当时的、、沈全起等文化名人,过着“朝夕谈心,诗词荟萃”的惬意生活。

在武侯的游龙门,官员们奉命作诗,第一个成功的人得到一件锦袍。左氏在东方的诗写好了,谢谢。坐着不动,就成了诗人,文理皆美。如果你被称为好的,你将赢得长袍和衣服。——《唐诗年谱》

初唐末,武则天掌管着当时最大的宫廷诗人群体会议。游龙门时,举办了这次诗歌大赛。大臣们排着队写论文,有的抓耳挠腮,有的埋头苦写,皇帝考大臣。这一幕相当引人注目。左氏东方秋第一个写诗,武侯很高兴,马上给他一件锦袍。东方先生感激地捧着锦袍,感谢皇上的恩情。但没过多久,宋写出来呈上时,武则天赞不绝口,觉得意境更佳(这首诗的最后一句应该是“吾皇不在乎之乐,而下雨天来见农,要春”,可谓准确无误),便随手从东方先生手里接过锦袍,送给宋。刹那间,长袍易手。东方秋的尴尬可想而知,宋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这一次,诗歌大赛点燃了宋心中的无限虚荣心。原来可以诗出名,文学贵。

从此宴游不能停。在自驾出行的王公贵族队伍中,少不了宋达才。宋的文章精彩,作品应景,文采真挚,成为文人雅士休闲娱乐的高雅之物。“凤刹侵云半,虹倚太阳边”,“今朝歌宜射”,“今朝香声照人间满警惕”,“我好幸运,又得听七弦琴”...勤奋有才的宋文志,用最优美的文字、最夸张的色彩、最动听的讴歌,描述了他有幸参与的每一次吃喝。他带着诗歌驰骋文坛,结识了一大批达官贵人,写了诗,写了文,赢得了赞誉,给他带来了无限风光。

酒损害了宋的脾胃,也损害了他的大脑。其间,他攀附武则天最喜欢的男人,的弟弟:问题是依附燕、沈全起、刘等。,而易烊千玺给的所有文章,都是致力于提出问题,做阴超做过的事情,这才是易烊千玺最重要的。——《新唐书·宋·文志传》

文人的悲哀不在于能不能写出好文章,而在于丧失了气节。宋等文人面临的是一个皇后当道、乾坤颠倒的特殊时代。但他们应该了解历史上文人的节气和性格,他们可能有过痛苦的思考和选择,也可能有过无奈和彷徨。可惜最后在热气蒸腾下落入权贵的怀抱,以至于甘愿为他们做文章,充当枪手,甚至不惜“溺水”也要冲向他们。在荣誉和官职上,宋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而且,谁的气势大,就往哪个家跑。写文章的人沦落到这种地步,颇有点乞丐的味道,诗歌成了诗歌的奴隶。而且,宋很漂亮,长得很好看。虽然她不如张易之的“莲花头”,但她仍然是出类拔萃的。当年,她也曾试图谋求武则天小米的位置,但因为“牙齿不好”(口臭),没有被批准。不然,宋会更美。

公元705年,武则天老了,病得很重。张氏兄弟灭亡后,宋被流放到遥远的龙州南部(今广东罗定县)。应该说,这是命运的一次严重警示。在宫都,他习惯了有车吃鱼。他哪里受得了疼?不久后,我潜回洛阳,途中写了一首《过汉江》。“脊外书破,冬复。现在,临近我的村庄,遇见人们,我不敢问一个问题”,一个犯了罪的人,听到这个消息畏缩了,他的语气完全不同于以前的旅行侍候宴会和品尝皇家餐,他写得非常悲伤。

回到洛阳,我住在好朋友张忠志家。张中之和许、都尉王等人正在这里举行秘密会议,要除掉权臣吴三思。一个好朋友没有避免违规,把这样的想法说了实话。宋的脑子顿时发热。这又是一个接近权力的好机会。他想都没想,立即告诉了同样被判有罪的书法家哥哥宋志勋,并安排侄子谭松等人去报案。本来是抱着“现在,离我的村子近了,遇到人了”的心态回来的。因“举报”有功,我将赔罪,升京。兄弟们都很开心。弟弟宋智勋成了,宋成了诚裂,排行第五,换上了绛袍。那次张中之、王等好朋友在狱中三番七次被问,刑讯逼供,打得鼻青脸肿,血溅我堂。一方面是在邀功。一边是砍头弃市。在《朝夕相处》中,大家对宋子文兄弟的卑劣行径深恶痛绝。据说宋等人的红袍上沾有王的血。

为了荣耀出卖朋友,为了升迁伤害朋友,这是致命的性格突变。从此,宋孤注一掷,宣扬个人荣辱。

景隆三年,宋也出了名。那一次,唐中宗在昆明池主持诗歌经典,相当于实力派诗人之间的华山论剑,上官婉儿负责评判优劣。当时楼上纸片满天飞,几乎所有的诗词都在大家惊讶的目光中缓缓落下。最后,她手里只剩下宋和沈全启的诗。大家都很期待,也不知道谁会得这个称号。不一会儿,沈全启的也倒了。上官婉儿的评价是:“两首诗都写得挺好,但沈氏的那句‘我是一介清官,却贫见余’已尽,而宋的那首‘我不愁明月,自有夜珠’却突然轰轰烈烈地动了起来。鸟若直飞,冲力犹在。”其中,不排除因为上官婉儿与吴三思的私交(宋毕竟曾经立功,被视为吴三思的半个“救命恩人”),但宋却以一首应和的诗再次扬名,压倒了他,成为当时的领军人才。

好运又开始降临了。宋·文志以他的写作才华,有尊严地活跃在北京。虽然他写过很多冷漠的诗,但他那颗巴结权贵的心始终存在。以前的教训早就忘记了。武则天走了,张易之兄弟也走了。他把目光转向新政权的负责人。第一,他攀附太平公主,可以重用。后来,他看到安乐公主的权力越来越大,然后他把船移上岸,尽力奉承他。宋是文人中轮到最快的。写文章容易,跳政治悬崖不容易。他的反复无常可以掩饰一时,但如何掩饰长久?唐中宗想提拔宋为舍人,但太平公主厌倦了他。她只是委婉地谈到了他在选拔人才方面的受贿行为。情况大变,被提拔的人变成了有问题的人。她立即被命令收拾行李,再次离开北京。宋的聪明又失败了。

逃亡者的生活又开始了。宋·文志又写了很多诗,他一生都在写诗。诗歌成了他付出生命,赢得虚名的武器。在贬谪的路上,他确实做了很多反思,真正留下来的是他的忏悔和追忆。但我就是不知道,他是否抱有幻想,希望借助陈晨希望回归的那篇优美的散文重返官场:

在农历月份,大雁开始南飞,据说它们飞到了大峪岭,它们都折返了。我想知道,我自己的南方之旅还会被折回吗??

潮水退去,江面静静荡漾,密林深处漆黑一片,疟疾四散。明天我爬上山顶,向北看我的家乡,或者我能看到山顶上的红梅。——《写在大禹山北一家客栈的墙上》

宋·文志的诗源源不断地送到北京。讲述他“两朝赐色,二纪伴宴”的光辉历程,也表明了他悔悟、醒悟、改过自新的决心。可惜新唐睿宗李旦不买这一套,因为他鄙视自己的人民,抱着“铤而走险,唯利是图”的心态移民到了钦州。唐玄宗初年,扰乱皇室的人受到了惩罚,宋被判死刑。

纵观宋的一生,所有的屈辱和屈辱都归于诗歌。他的为官之道是失败的,他的交友之道更糟糕。他无法摆脱内心的虚荣和浮躁,在诗歌面前不懂得做人的道理,所以荒废了多年的读书。《唐人才子传》指责他杀害了著名诗人、其侄儿刘希夷,其实应该受到后人的嘲讽。这个涉及人身伤害的版权案,以宋的名义,一定不是因为一两首诗的归属问题而做的,而且新旧唐书都没有记载,只是出自唐代的小说。《大唐新语》中是“被汉奸所杀,还是被宋所杀”,尚无定论。其次,宋当时的年龄和心态,不足以做出这样的劣迹;第三,如果确实发生,是否可以推测两叔侄年龄相仿,涉及某女,诗中饱含深情,为情而战,案情不明。但转念一想,这个爱名甚于己的人,怕抄袭,必然会不择手段。包括他的名句“楼看海,门对浙江潮”,大概是因为人们想拿他和罗比吧。毕竟,宋的个性就像他的口臭一样令人遗憾。

《宋大才子》最大的贡献是“天才是天下第一”,为后世迷失了作家的品格和命运提供了范本。这不能不引起全世界文人的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