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的死刑会在中午一刻钟执行?那是什么时候?
午时:古代计时法将一天一夜分为十二小时,中午从上午十一点到下午一点,也指中午左右。中午三点半,太阳挂在天空的正中央,这是地面上最短的影子。当时在人们看来“阳”是一日之内的巅峰。在中国古代,人们认为杀人是一件“肮脏的事情”。不管被谋杀的人是否罪有应得,他的鬼魂总会缠着判决他的法官、监督行刑的官员、处决他的刽子手以及与他的处决有关的人。因此,在杨灿的高峰期执行死刑会抑制鬼魂的出现。这应该是古人习惯在“午时三点”行刑的主要原因。中午3点,已经快中午12点了。这个时候太阳最强,人的影子最短。按迷信说法,此时杀人的阴气可以用强阳冲淡就是灵。这应该是习惯性的“正午三刻”处决的主要原因。“午时三刻”执行的深层含义,可能另有深意。“中午三点”的时候,人的精力最疲惫,处于“躺在枕头上”的边缘。所以,此刻犯人也是昏昏欲睡,头落地时疼痛可能会减轻很多。这样,犯人选择这样一个时间执行死刑,真是体贴。“午时三刻”在古代小说中的含义是“午时三刻至切”,指的是在午时三刻(至午时十五分),阳气盛极,阴气瞬间消散。这种十恶不赦的罪行应该“连鬼都不许做”以示严惩。阴阳家说阳是最丰富的,这与现代天文学不同。不是中午最丰富,而是中午三点。古代斩首分时段进行,即斩首重要。一般砍头就是中午开刀,让它有鬼做;重犯或十恶不赦的罪犯,必须选择正午三刻手术,不要让它做鬼。皇城午门也是最繁华的,不分时间,所以皇帝下令发动午门的人斩首,没有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