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2023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规定(有禁燃区)
根据《宁波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2023年,宁波中心城区将继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领域如下:
市中心
宁波绕城高速封闭区域内的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和宁波国家高新区。
江北区慈城镇古县城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具体范围:东至慈城镇东城河,西至慈城镇勤丰村,靠近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边界,南至永裕府线,北至慈城镇环湖路。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以及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具体以当地人民政府公告为准。)
宁波机场
宁波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以跑道中心线为准,两侧10公里,两端20公里。南起奉化区江口街道,北至姚江,西至余姚市河姆渡镇,东至周国区东钱湖,涉及海曙、周国、奉化、江北、余姚五县,石坚街道、谷林镇、集士港镇等。
镇海区
一是禁止经营烟花爆竹的区域。
宁波绕城高速公路封闭圈内的镇海区区域;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整个区域。
二、限制燃放作业区域和时间。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宁波绕城高速封闭圈以外的招宝山街、蛟川街、骆驼街、石壮街。其他区域暂不列入限制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允许在限制区域内经营烟花爆竹的时间:12月30日至次年正月初六,允许在限制区域内经营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慈溪市
东起东三环,南至南三环,西至杨梅大道、钱莹路、西二环、三北街、西三环,北至北三环、沪冲公路、中横线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上述区域及外延200米范围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宁海县
除12月30日至次年正月初六、正月十四至十五外,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市区内星海路-福泉路-徐霞客大道-西环路-惠普路-兴宁北路-桃园北路-平安大道-星海路形成的封闭区域;
御华府小区、时代悦府小区、上东国际小区、惠晶嘉园小区、宜山郡小区、东泽花园小区、王家村村、杜鹃新村、雅致澳小区、地书村、浦西小区。
奉化区
一是中心城区禁止经营烟花爆竹。
金平街,市中心隔间区。具体范围:东至金平南路,南至季承路,西至季承路和朝阳路,北至体育场路。
金平街西岸村一带。具体范围:东至乔乔约旦河西岸路,南至郑辉路,西至广平路,北至林越路。
二、上述区域以外的下列场所及其25米距离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超过24m的高层建筑;
旅游景区、森林等重点防火区域;
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域;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养老院;
中国传统村落核心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
三、溪口镇银丰广场1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余姚市
谭家玲路-凉州线-北环路-大环路-悦美路-王虎路-军队路-紫菱路-城东路-谭家玲路相连形成封闭区域。其他区域不列入限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