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局的性质是什么?

文化旅游局属于行政单位,是国家的单位,是政府管理的行政机关,所以文化旅游局属于行政单位。文化旅游局的全称是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党关于文化工作和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物、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政策和制度;

2.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统筹文物、文化产业、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制改革;

3.管理国家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国家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古镇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动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领域的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引导和推动全域旅游;4.指导国家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文艺事业管理: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支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艺作品,促进各类艺术和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和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