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森林防火简报
第一条:
清明节是传统扫墓祭祀的重大节日,也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为防止清明节期间人们烧纸放鞭炮引发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火工作站提前配备,周密安排,全力落实清明节期间各项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清明节前夕,县森林防火工作站制定了清明节森林防火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了3个应急扑火队、4个重点林区蹲守队、包裹队。清明节前1天至清明节后1天期间,各包领导带队深入杨桥旁22个乡镇、7个林场、治沙站、苗圃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宣传,督促各乡镇(场、苗圃、站)夯实各项防火工作。此外,在各乡镇主要路口、人口集散地、学校门口、重点林区入口张贴了《陕西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禁止在林区焚烧秸秆草的通告》,广泛宣传,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做好了充分准备,切实提高了人们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了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社会氛围。
清明节当天,县森林防火工作站用自有资金购买鲜花,入住五台森林公园、永平加油站路口、瓦窑沙、海泽滩乡万亩常青园?花换纸钱?活动,同时登记发放森林消防水桶,从源头上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联系电视台记者及时宣传报道,积极引导教育广大群众移风易俗,倡导和鼓励献花、植树等文明环保的祭祀方式表达对先人的怀念。各镇(场、圃、站)相关干部职工、村委会、护林员坚守岗位,通过站在山顶、守墓、路口、林地巡逻等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火源,有效防患于未然。
清明节期间,全县未发生因扫墓引发的大森林火灾,扑救森林火灾未发生人员伤亡,确保了人民群众过一个和谐、安定、安全的清明节。
第二条:
首先是加强领导。为确保清明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乡成立了护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全乡护林防火工作负责人亲自抓落实。每天安排护林人员在包村巡逻,落实各项防火措施,筑牢护林防火第一道防线,确保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不留死角。
二是落实责任。清明节期间,乡镇值班机关干部要坚守岗位,克服麻痹思想,严管林地、山头、坟头、路口,经常巡逻检查,杜绝一切火种进入山林,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上坟烧香、烧纸等火种和火源,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强制措施,严格控制,特别注意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把护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三是加强宣传。我在清明节期间,家乡积极开展以倡导文明祭祀为主题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以鲜花、音像等形式倡导和鼓励低碳祭祀,把森林防火作为群众的自觉行动,长期坚持落实,使森林防火的相关规定家喻户晓。
第三条:
针对清明期间易发生森林火灾的实际,遂宁市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3月30日,全市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召开,总结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及时安排清明森林防火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关于做好清明节、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3月25日,船山区组织了一场贴近实战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来自部分区县镇的300多名领导观看了整个演练过程,增强了指挥员的组织能力和一线消防员的处置能力。
加强宣传教育。在媒体上,以公益广告、手机字幕、天气预报等形式。,生动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倡导文明生态祭祖;气象部门以短信和简报的形式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在镇、村、街重点路口悬挂防火条幅,张贴警示标语,设立防火纪念碑(牌),安排宣传车到村、重点林区进行巡回宣传,早、中、晚三天在村村通广播中播放森林防火知识,增强了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加强对野外火源的控制。严格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对傻逼、傻逼、傻子等智力低下人员逐一落实监管责任;集中清理坟墓、林地等易发生火灾地区的杂草。在扫墓区,集中设置了祭祀烧纸区、鞭炮燃放点和灭火工具。在重点林区设立了望台,安排消防战士随时处于临战状态;在山林公园门口设置集火点,建立山林登记联系制度,向祭祖者发放镰刀割坟前杂草,详细登记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各村值班人员和护林员加强护林巡逻,增加巡逻次数,紧盯重点林区,尽最大努力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确保责任不脱节、防控无空白。
加强防火监管。市、县(区)分别派出防火检查组,对乡镇森林防火工作开展强化督查,重点督查在岗带班领导和护林人员、防火制度健全、防火责任落实、防火物资储备、重点护林等情况,促进基层防火责任落实。
加强值班处置。3月25日至4月15期间,各级防火机构、森林公安、镇街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指挥信息畅通。遂宁市防火办进行抽查,发现责任人擅离职守、玩忽职守或者瞒报、缓报火灾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