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鼠的文化表现

大部分在缙云地区长大的成年人都知道嫁老鼠的传说内容,调查者和被调查者对传说内容基本认同,但缙云县志中的记载只是简略的。农历新年的第一天晚上是老鼠结婚的好日子。为了让老鼠稳定快乐,大人小孩都不要打扰它。如果你和它吵一晚上,它会打扰你一年的家,所以人们应该早点睡觉。(附相关文献)

1989版中国汉族民间文学整合故事浙江省丽水县歌谚第201页。

1996版《缙云县志》载:“农历新年俗称大年初一,意为夜鼠娶妻,哄儿早睡”。

2005版的《一方水土》,277页,是20岁时的一个习俗——春节。

这个传说有现实意义:旧社会,劳动人民一年到头辛勤劳动,却吃不饱,穿不饱。年底了,很多人都要出去躲债到大年初一,剩下的大人都忙着过好年。直到大年三十,他们身心俱疲。大年初一晚上,他们都盼着早点休息,但难得孩子过年吃得好一点。春节期间,一般是不能打骂孩子的。所以,农历大年初一在汉族人中是老鼠驮着老婆哄孩子早睡的好日子。久而久之,在缙云汉族人中形成了一个共同的传说。

湖镇每年都有庙会流行,主要内容是“迎案”,已延续数百年,如2月2日的水口庙会、5月13日的朱槿庙会、6月6日的雁北庙会、9月的重阳赤岩庙会等。重阳节,几十个村派出队伍,祈求一年平安、繁荣、昌盛。迎案时有罗汉、三十六行、十八狐、旮旯、高跷等。解放后,又增加了腰鼓、莲乡、秧歌、小鼓。改革开放后,参与者逐渐老龄化。原因:大部分年轻人去工厂上班;随着经济的发展,年轻人的要求越来越高,老节目看腻了,不愿意表演,不愿意看。另外,家家都有电视看,水平高多了。这些老调不感兴趣。尤其是这些老女人,化了妆,就像驴蛋上的霜,不好看。客观要求:要有创新性、趣味性、艺术性、通俗性的文艺节目,满足群众的文艺需求。这也是《嫁给老鼠》出现的背后驱动力之一。

从汉族的民间传说到表演节目,传说的内容都很简单,但是要把它排练成表演节目,直到在大街上表演,是非常困难的。人们常说,看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2000年重阳节前几个月,新番村带着排练好的《嫁给老鼠》走上街头,首次向湖镇人民亮相。让新繁村的人惊讶的是,第一次出场就受到了群众的称赞,围观群众把演出围得水泄不通。很多观众,表演队走到哪里,就跟到哪里。由于节目的可观测性和规模性,看了一遍后场面很轰动,不仅让湖镇的人耳目一新,也让新繁村的人充满自信。参加缙云首届文化节演出的消息不胫而走。县文化主管部门很快来到湖镇了解情况,很感兴趣。他们决定让《嫁给老鼠》参加县里首届文化节的演出。2000年9月25日,文化节在湖镇湖滨初级中学操场举行。有几十个节目:军乐队、秧歌队、罗汉队、腰鼓队、旱船队...什么都有,但最引人注目的是“嫁给老鼠”团队。镇里的83个村,加上鄢陵镇和陆谦镇的许多人,都来这里看“嫁给老鼠”,所有人都以大饱眼福为乐。在《丽水日报》10月1日发表的标题中,这个新节目被描述为“一条空巷”。

此后,该节目参加了缙云的每一届文化节,参加了丽水的两届文化节。每一次它的参与,都成了节目的压轴。

图片于2000年10月1日刊登在《丽水日报》多年后,于2000年10月8日刊登在《丽水日报》和《瓯江特刊》上。

2002年1月22日,《丽水日报》再次刊登了该节目的画面。

2000年正月,该节目参加丽水市街头踏青活动,丽水市民欢呼雷鸣,受到有关领导的好评。

2001年2月26日,《缙云日报》刊登了该节目的图片。

2002年2月28日,丽水电视台新闻刊登了该节目的图片,记者进行了报道。

2002年2月28日,《缙云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缙云汉族莲城大放异彩》的文章。

2002年10月,中央电视台3套来到该县胡镇新繁村,拍摄嫁鼠视频和照片。

2002年8月18日,《中国文化报》刊登了该节目的图片。

2005年9月17日,《永康日报》刊登照片。

丽水日报、缙云日报多次刊发图片,不一一列举。

2002年,省文化节最初指定该节目在省会演出。鉴于县有关部门怀疑演员年龄偏大,有所隐瞒,伤了卢冠水和演员的心。当今的服装,鲜艳夺目,款式豪华,反映了现代人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具有诱人的效果。

彩色旗帜

大旗小旗,绘龙绣凤,很有气势。看到彩旗飘扬,锣鼓喧天,嫁妆成排,象征着改革开放30年来农村的繁荣。

由于其深刻的文化意义,该节目被丽水市文化局列入“文化遗产”。

在传统节日重阳节期间,作为“中国汉族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浙江中南部三千年古镇之一的湖镇新繁村的村民们会穿着专门为老鼠准备的表演服装结婚并展示给当地人民。因为节目精彩,他们多次获奖,多次参加县级演出,深受好评。“老鼠结婚”的原始灵感来自缙云汉族中的一个传说:正月初一是老鼠结婚的日子,所以人们应该在那天晚上早点睡觉,以免破坏老鼠的好事。“‘鼠婚’要表达两个主题。一是改革开放这么多年,老百姓生活蒸蒸日上,嫁妆变成了冰箱、彩电;然后通过这个活动,我们向城里人展示了农村传统婚姻的全过程:媒人牵线、婚礼、拜堂、进洞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