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小丽的故事
(1960-1982)陕西省富平县洪水乡人。1974入团,1979考入陕西中医学院中医系。本人大学三年,学习成绩优秀。15科目中,11在82分以上。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学生、优秀团员。邵小丽关心同学,乐于助人。她为44个同学缝被褥:同学生病,她主动送药送水;在宿舍里,争水、争保洁,她的宿舍是“文明礼貌”的宿舍;她还经常帮助后进生,她的班级多次受到学院的表扬。
邵晓丽不仅在校内,还经常在校外帮助别人。1981 7月中旬,她因皮肤病入住Xi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当她得知一个病人需要新鲜大米进行治疗时,她冒雨去几十里外买了40斤大米送到病人家里。1982年3月,她和医院的郭一起上街,突然发现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在过马路,一辆车疾驰而来。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邵小丽跑向孩子,将她抱在怀里,从而避免了一场意外。1982 6月17日凌晨,咸阳纺织机械厂三名小学生在未央渭滨公园青年湖游泳。一个名叫邵平的小女孩不小心滑倒,掉进了湖里。另外两个孩子喊道:“救命!救人啊!”哭声惊动了正在湖边学习的邵小丽。她一看到孩子即将被淹没,就毫不犹豫地跳入水中,一把抓住邵平,托起水面,推到岸边。然而,湖的斜坡长满了苔藓,很滑。她几次把孩子往岸边推,眼看就要上岸了,又滑了下去。她不会游泳,在水里也站不稳,所以她用尽全力还是推不上岸。这时,在工人焦玉东和张俊杰的帮助下,孩子被救上岸。孩子得救了,邵小丽却因为尽力而为,支撑不住,沉入了湖底。在公园工作的农民工杨跳入水中,和大家一起将邵晓丽从岸边救了出来。但由于溺水时间过长,抢救无效,他光荣牺牲。他才22岁。
同年6月,中共陕西省委作出向邵晓力同志学习的决定。追认邵小丽为* * *党员。省政府批准他为革命烈士,并在渭滨公园青年湖边立碑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