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节日习俗,也可以写有地方特色的衣、食、住,也可以写新颖独特的民间手工艺品。

服饰侗族服饰历史悠久,尤其是女装。男人穿双排扣的衣服,一般是七到九个扣子,三到四个口袋,大筒裤,包头手帕。女性服饰有明显的地域差异。在广东、大年、梁寨和洞头地区,妇女穿有领的右排扣衣服、裤子和大量的头发。打扮的时候,你穿着一件崭新的紫色亮布开衫,裙子、领子、袖口都有刺绣滚边。左腰侧系两条彩带,胸前布满精致独特的花纹。胸部颈部分叉,两条带子用背部银饰固定在脖子后面。穿着百褶裙,内衣,裙子过膝,小腿脚外面飘着彩带,穿着绣花船鞋;头上戴银花,戴耳环,银手镯,银项链,项圈层层叠叠的挂在胸前。在北江流域的安泰和滚北地区,妇女的服饰与苗族相似,她们戴发髻和耳环,穿无领和无扣的双排扣上衣,袖口和裙子上有图案,衬着胸部,小腿上有布罩。他们通常在节日穿过膝短裤和百褶裙。

80年代以来,青年男女普遍穿时装,就像汉族人一样。但女性依然珍爱节日服饰,面料也不局限于家纺,而是呢子、丝绸、缎子,颜色也趋于鲜艳多样。

婚姻是一夫一妻制。历史上,侗族民间盛行“姑姑表妹结婚”的习俗,姑姑家的女儿要嫁到姑父家做媳妇。如果她在外面结婚,她必须得到她叔叔家的同意。这种习俗一直延续到民国时期,后来逐渐放松或消失。至于姑姑、堂兄妹,则视为兄弟姐妹,不能结婚,违者嘲笑。同一家庭或不同世代也禁止结婚,但不避免同姓。

侗族男女的恋爱活动一般是通过“进村”,即所谓的“晚上唱歌坐坐”来进行的。农闲的晚上,三五个同龄的姑娘聚在一起纺纱、绣花或者缝纫。这时,三五成群的年轻小伙子,或手无寸铁,或背着琵琶、牛古琴、董笛子到女子家唱歌谈情说爱,往往深夜甚至黎明才回来。通过这些活动,相爱的人可以交换信物,用侗话叫“番妈”,然后男方邀请自己的亲朋好友到女方家求婚。

侗族的婚姻,无论是自由恋爱还是父母包办,都必须由男方出面调解,并得到女方父母的允许才能结婚。未经父母同意,以“逃婚”方式自由结合,婚后向女方父母道歉,也是这种情况。一段正常的婚姻必然要经历“和解”“订婚”“结婚”的过程。

《说和》侗族人没有专门的媒人,所以委托亲友到女方家谈婚论嫁,订婚前要征得女方父母的同意。有的地方讲究“年八字”。所谓男女年“互相较劲”,结不了婚。这时,男方用红色将写有女方八字的银元包好,送回女方家作为纪念。

订婚的男方选个好日子,带礼物到女方家就业。员工多为女性,彩礼和回礼的厚薄视家庭经济情况而定,一般为鸭、鱼、肉、糯米。女人还布料、布鞋等。到时候,女方家会杀鸡鸭,请家里人吃饭,表示要许下一生的承诺。此后逢年过节,男方家必须给女方家送礼,直到有了孩子,才开始逐渐减少。

结婚的是一对未婚青年男女,新娘带了一把伞,有多达10人为她送行,但大部分属于同一个姐妹,陪她步行到新郎家。新娘深夜进来。第二天宴请亲友。宴会结束后,送新娘回娘家。男方的礼物一般是猪肉、鸭肉、酸菜鱼、糯米、酒、鸡蛋等。,视家庭而定。这位女士的家人用这些礼物举办了一场酒宴。节日习俗春节节日因地而异,大部分地区都过春节,最隆重。届时,人们会杀猪祭祖,宴请亲朋好友、青年男女,通宵“唱歌坐夜”。有的演奏芦笙,或唱侗戏;有的村寨随芦笙游览,称之为“叶月”,其间“多耶”(青年男女手拉手唱歌,对唱)更具侗乡特色。除了春节之外,还有少数村庄在农历的11月或12月初庆祝董年。

烟火节农历二月初二,是洞头乡侗族人民的烟火节。当时一枚红绫包裹的戒指被“铁炮”冲向天空。当戒指掉落时,几个“抢枪队”争先恐后地去抢,胜利者被认为是幸运的。主人奖励了镜屏、猪和铁币。期间芦苇、狮子、鞭炮不断,人潮如潮,歌声如海,欢呼声震地。

在农历四月初八,这个节日为奶牛提供新鲜的草,让它们休息。人们宰杀鸡鸭,将枫叶染成黑糯米,作为对“牛王”的祭品,据说是为了表示对牛常年耕作的感激。

新年品酒节多在农历六月的某一天举行,每个姓氏的时间都不一样。那一天,家家户户都开了田捉鲤鱼,挑了稻草和糯米拌在一起,煮了弱鱼,把鸭和鱼献祭给祖先,然后全家人吃了一顿,用新竹筷做家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