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就春晚版权问题发表声明。版权的重要性是什么?

作家创作作品一方面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寻求经济利益。作家创作出作品后,希望作品能够产生经济价值,这就涉及到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让作品进入产业市场。但受让方或被许可方与作者谈判时,通常要求作者证明其提供的作品是作者的原创作品,即修改作品的所有权属于受让方。当然,转让方或被许可方不希望自己的作品进入产业市场后被他人起诉侵犯版权。为了使交易顺利和安全,作者必须证明自己是作品的所有者。所以,如果作者的作品是著作权登记的,作者的著作权登记证书会让被许可人消除顾虑,放心地与作者进行交易,也会促进作品的使用。

著作权登记可以有效维护作者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其提供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可以证明权利人可以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版权登记是保护作者权利的第一步;其次,各地版权局通过发布注册作品、建立注册作品信息查询系统等方式加强对注册作品的保护,让潜在的版权购买者查询注册作品;第三,各地版权局对注册作品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措施,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注册作品的保护,特别是当这些作品受到侵权(如盗版)时,可以通过强有力的行政力量打击有利版,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数字作品,更需要创设版权登记。

数码照片、彩铃、彩信、网络游戏、漫画、博客文章等数字作品在网络环境下很容易被复制,使得这些作品的盗版更容易。著作权登记后,借助行政机关可以更好地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如北京数字作品版权登记平台的建立,增强了确认版权归属的能力,有效保护了数字作品不受非法篡改,有效打击了网络侵权行为,提高了版权执法水平。

在版权纠纷中,虽然可以提供手稿和相关协议来证明,但是要证明一些未发表的作品是原作者是非常困难的,提供证据也非常困难。如果有著作权登记的话,作品的归属会由各地的作品登记机构进行审查,审查过的作品的登记会更客观,更有证明力。比如,在申请作品注册时,北京版权局进行类似实质审查的审查,要求作者亲自到版权局陈述创作经历,版权局对作者的创作能力进行审查。

同时要求作者提供作品说明,这样严格审查后颁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也比较有力度。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很多法院在处理著作权纠纷时,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推定著作权登记证书的登记人为权利人,这也是对著作权登记的一种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