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的使用应有指定的()和安全保护措施。

安全距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是指关系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场(厂)内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特种机动车辆等。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包括气瓶)、压力管道属于承压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属于机电专用设备。

目前,我国纳入安全监管的特种设备有八大类:

承压设备有三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

机电五类,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和场(厂)内机动车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防止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和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实行分类和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