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什么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

特种设备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责任制,加强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安全并符合节能要求。

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特种设备相关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负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负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和修理)、使用、检验检测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

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