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关于落实春节期间流动人口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关于落实春节期间流动人口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现严格执行流动人员疫情防控措施如下:

1.坚持非必要的流动性,提倡假期留在当地,降低出行风险。如确需外出或来,须提前3天向所在镇、社区、单位报告,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2.有高危地区居住史的游客应严格执行“核酸检测2次,抗体检测1,居家隔离7天”的防疫规定。来自高危地区所在的地级市或重点地区的,必须进行1核酸检测。

3.各镇、社区要指派专人开展返乡人员的安排登记工作,对来自重点地区的,要立即落实检测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

4.居住区县级直属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承包责任,配合相关镇街做好居住区疫情防控工作。

5.群众要达到防疫知识,形成自发的防控网络,可随时拨打110或3167102举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6.对虚报、隐瞒生活史、健康状况等信息,拒不配合防疫管理的,将依法严厉查处。

临朐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