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一人买房,全家帮”人才公积金,购房节最高可贷200万。
9月13日,广东省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购房节期间个人贷款及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的通知》。
据新媒体了解,《通知》提到提高贷款额度。9月10至10月31期间,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24万元上调至3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上调至50万元。
同时还提出了“一人买房,全家帮扶”的新政策。购房节期间,支持本人及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
另外,房节期间接受异地住房贷款。支持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使用公积金在汕尾购买一手商品房。
根据政策解读,汕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购房节期间,在汕尾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一手普通商品住房,可享受上述措施。
为提高贷款额度,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由24万元上调至3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由40万元上调至50万元;申请人(夫妻)任一方持有汕尾市人才证并被认定为一、二、三、四类高层次人才的,最高可贷额度分别为200万元、654.38+0.5万元、654.38+0万元、75万元;使用人才房票购房的,无论一方还是双方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
对于“一人购房助全家”的新政策,申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余额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或首付款,且其直系亲属(双方父母及子女)为汕尾市缴存人的,可* * *同时提取该套房的(预)购房款或首付款。职工及其配偶提取购房首付款时,根据汕尾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计划的规定,须各自保持不少于最近12个月的缴存额。
异地住房贷款,支持异地缴存公积金(连续6个月以上),夫妻任一方户口本属于本行政区域的职工在汕尾市购买一手商品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其他贷款条件按现行政策执行。异地职工(夫妻)直系亲属在汕尾市缴存公积金的,还可享受“一人购房全家帮”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