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春运旅客运输组织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铁路春运(以下简称春运)是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春运的重要组成部分。春运高峰主要是民工、学生、探亲等旅游流,时效性强、流量大、集中且流量极不均衡。为将铁路春运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安全优质完成各项任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春运时限为60天。其中,节前20天,节后40天。第三条春运工作是第一季度全路的中心任务。铁路局(集团公司,下同)、铁路分局(总公司、分局,下同)、车站、区段主要领导要全力以赴抓春运高峰,认真贯彻“人民铁路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加强各部门联系,确保安全正点,做好铁路作风、车站服务和治安工作。第四条春运期间,按照“顾客优先、客货兼顾”的原则,统筹安排机车、车辆和客运能力,充分挖掘现有设备潜力,加大人员和设备投入,搞好人员培训,圆满完成运输任务。第五条各局、分局成立由局长、副局长任组长,分管交通的副局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春运领导小组。成员由客运、运输、机务、车辆、工务、电力、公安、财务、劳资、安监、宣传、生活、卫生、办公室负责同志组成,成立春运抢通办公室,落实领导的决定,及时掌握。他在春运期间,春运办公室实行昼夜值班制度。由各级干部组成的春运工作组,及时帮助和检查基层春运工作。第六条积极及时向各级人民政府报告铁路春运情况,依靠地方政府和驻军、武警部队做好春运工作。客流高峰期间,请当地政府协调其他交通部门增加车、船、航班数量,实施铁路对公路、水运、航空的分流,减轻铁路压力。第二章运输组织第七条积极挖潜,扩大运力,提高效率。为了扩大列车编组,计划客车按规定全轴运行,必须加挂回转车。客流量大的始发站或换乘站要准备车底。客流积压时,应及时加开异地临客。第八条坚持“按能力量化”、“发车前中转”、“始发站中间站”、“小站大站”的运输组织原则,中间站按照车次组织旅客上车,组织旅客均衡运输。第九条严格执行客运计划的有关规定。各车站应按计划售票,三等及以上车站凭票售票。各车站、列车要密切配合,坚持检票上车,防止列车严重超员。当列车严重超员时,列车长必须及时发出报告,并指明车票超售的车站。对造成严重超员的车站、列车,要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所在单位的领导责任。第十条严格控制列车超员率。

1.整列卧铺列车和整列优质优价列车不允许超员;

2.全程托运的非优质高价列车,允许在始发站每车加挂10无座号;

3.其他快车初期不允许超员,途中允许超员20%;

4.直通车不允许超员,途中允许超员30%;

5.直通客车允许超员20%,途中允许超员50%;

6.管内列车由各局自行规定;

7.春运直通临时快车允许途中超员20%和50%,开行直达临时快车,每节车厢不超过180人;

8.棚改代客客车每节车厢不超过120人,途中不超过150人。棚改代客客车直达临时特快列车时,每节车厢不超过150人。

9.高峰客流需要超过上述超员范围时,直达车须经铁道部批准,直达车须经铁路局批准,并下达调度命令。第十一条做好学生接送工作。要组织全路43个主要车站在校售票,托运行李包裹;一些大站要为学生办理往返票,保证学生按时返校,取得经验后逐步扩大范围。客流量大的三等及以上车站要增设流动售票点,增加学生票发售窗口,实行学生购票、检票、候车、上车“四优先”。第十二条安排好农民工的交通工具。民工运输应纳入运输计划。要求地方政府加强农民工外出管理,组织有序流动,协助铁路掌握农民工流向和流向,合理安排运力。对于有计划的农民工群体,铁路要优先运输。在农民工流量大、方向集中的地区,可以组织农民工临时特快列车,发售车票不得超过最终到达的这趟列车。第十三条加强调度指挥。

1.各级客运调度要认真掌握客流变化情况,及时组织开行临客,做到“有流开,无流停”。

(1)跨三局及以上临时旅客和直通旅客的开行日期以铁道部令公布。跨局旅客的开行日期,由两局商定后报铁道部,由铁道部签发旅客中转令。

(2)春运高峰克林,图中开通直通车的克林应提前5 ~ 7天向铁道部订货,并应提前3天订货。

(3)春运抢通克林前后运行图,因旅客大量积压,确需提前或延长开通日期的,须报铁道部批准,由铁道部发布命令执行,直通旅客仍在春运高峰时段运行。

(4)增设异地直达客运业务,由铁道部组织相关局定点、发令。受旅客列车开通影响的货物列车,按日班计划安排。根据时间统计,边界货物列车的停运是由铁道部调度命令安排的。当提前或推迟开行的直达旅客列车与施工发生冲突时,各局应尽快做出妥善安排。

2.春运期间,地下通道申请和乘客地下通道交叉紧张。各级调度要严格按照列车等级组织,下穿返回要按照车长操作,提高列车正点运行水平。

3.春节假期,公交站点多,需要及时加车抢运货物。具体数量和时间由每天的日程安排决定。

4.各级调度要经济合理使用机车,协调掌握跨局机车运用,保证机车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