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赵南》第一首“鹊巢”赏析——三重奏《婚礼进行曲》

原诗:

雀巢

喜鹊有一个巢,鸽子住在那里。

归来之子,一百二十御。

喜鹊有巢,鸽子会做。

玉圭之子,百良将。

喜鹊有巢,鸽子满巢。

儿子要回报,百分之一百二十。

作者注:

(1)维:没有实际意义的短语词。

(2)喜鹊:喜鹊。

③鸽子:布谷鸟。传说杜鹃不筑巢。但实际上,杜鹃并不占据喜鹊的巢。鸽子不筑巢,却占了喜鹊的巢,所以推测诗中的鸽子指的是鸽子,斑鸠就是鸽子。

(4)两个外来词。百良:很多车辆。

(5)余:欢迎。

(6)党:占领,占领。

(7)将:护送。

(8)盈:满,满。

(9)成功:完成了婚礼仪式。

翻译:

喜鹊在树上筑巢,斑鸠占据喜鹊的巢。姑娘要出嫁了,一百辆大车来接她。

喜鹊在树上筑巢,斑鸠占据喜鹊的巢。姑娘要出嫁了,一百辆大车要来护送。

喜鹊在树上筑巢,斑鸠占据喜鹊的巢。姑娘要出嫁了,一百辆大车帮她。

关于诗歌的主题:

《毛诗序》曰:“《鹊巢》中夫人之德也。君主积累了如此多的工作,他被封为爵士,他的妻子从开始就住在那里。像鸽子一样贤惠才能配得上。”《石矛序》认为这首诗是君主的婚礼。

朱《诗传》曰:“南国诸侯,为文王所化,其女亦为后妃所化,故嫁诸侯,家美矣。”因此,朱认为这首诗是王侯的婚礼。

我认为:从诗中描写的丰富的车辆可以知道,这是一首描写西周贵族婚礼队伍的诗,而不是一般民间场景的婚礼。因为古代婚礼非常讲究门当户对。普通人办不起这么豪华的婚礼,也办不起这么大的排场。

历代名家诗词赏析;

喜鹊筑巢,鸽子住在里面,这是两只鸟的天性。《齐氏》云:“喜鹊始于夏至日之月,鸽自然因其成功而生。”

然后姑娘就结婚了,住在婆家。当时这种婚姻被认为是人之常情,就像鸽子住在喜鹊窝里。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比赛。成语“九鸟占一阙巢”现在的意思已经发生了变化,现在包含了更多的贬义,指的是强行霸占别人的房子,或者霸占别人的位置。

清代方雨润说:“鹊巢比喻他人成为房间的耳朵,鸽子比喻新人,鸽子善良多子。”

《诗经·曹锋·白鸽》也说,“白鸽在桑,其子七。”。“谁娶了一个女人,没有多男人的愿望,她愿意去构造。当时肯定有人被那栋楼惊呆了,所以诗人就唱了,后来觉得重要。”

《原始诗经》这首诗也指出了结婚的季节。郑说:“喜鹊的巢是建在冬天的至日上,在春天完成的。”

这也说明当时的结婚季节是在这个冬末春初的时候。

陈欢的《石矛诗集传》说:“古人在初霜之后,冰盘之前结婚。所以诗人用鹊巢作比喻。”每章中分别说“我住在喜鹊窝里”的两句话是什么?家,方,盈,三个字。数量上有递进关系。方是并排住的;颖满。所以,诗的三章并不是简单的重复。

我自己也很欣赏:

全诗共三章,灵感均来自喜鹊巢中的鸽子。名为“雀巢”的诗,简而言之就是喜鹊的巢,比兴是家。中国自古就有“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婚姻制度。这首诗是描写当时婚礼场面的诗。

第一章:“魏鹊有巢,魏鸠居其中。”公子之子归,一百零二御。"

从《百良御》中可以看出,这是婚礼过程中的第一个场景——迎娶新娘。

车辆的数量和场面的豪华,显示了新郎家的富裕和新娘的高贵。那时候是门当户对吧

第二章:“魏鹊有巢,魏鸠能使。”玉圭之子,百良将。”而第三章:“魏鹊有巢,魏鸠满巢。“儿子要回报,百分之一百二十。

或者这场婚礼的进行曲。第二章是这场豪华婚礼的第二个场景,婚礼队伍欢迎新娘回到新郎家。第三章是这场豪华婚礼的第三场,新郎和新娘举行庄严的结婚仪式。

“举”、“放”、“迎”这三个变化的词概括起来就是新郎要娶妻了。“于”、“将”、“成”这三个字概括了婚姻的全过程。点出女性婚姻主题的,是反复唱了三遍的“儿女归家”二字。因此,三章选取三个典型场景进行概括,真实传达婚礼庆典的精彩。只有使用尽可能多的交通工具才能表现出婚礼的庄严。

这首诗是用平实的语言写结婚的过程,不像《桃花》里的桃花是为了衬托新娘的美丽。没有直接描述新娘的长相。如果说“我儿归家”这句话也指出了新娘的主角,让人们在车队中找到新娘,那么另一个主角——新郎,则完全隐藏在诗中的幕后,他是否会来参加婚礼,就留给读者去想象了。正如《细味》诗中所写,班车的数量确实体现了这场婚礼的奢华,甚至男女主角的身份和地位也可见一斑。反复唱的三章婚纱照很有感染力。读者可以想象西周时期的婚礼队伍,锣鼓喧天的婚礼场面,歌舞升平的婚礼场面,宾客如云的婚礼仪式。三章三重唱的唱法完美体现了这场婚礼的仪式感。这首诗也反映了当时占统治地位的贵族奢侈的生活和讲究的仪式。短短三章,让人回味良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