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的月份是怎么划分的?

?农历的季节和月份是按节气划分的。自古以来,我国劳动人民就掌握了农历的节气来判断天气的自然状态,用它来指导农业活动,或用它来调整生活作息和养生,还用它来划分农历的出生年月,从而排出准确的出生年月,判断人生运势;有时也用来选择吉日,如开市、结婚、旅游、开工等。这些功能延续至今,也非常重要,不容忽视。它们可以判断年月的五行,指导我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

因为农历的节气和月份表现的是自然规律,如果顺其自然,按照这些规律行事,就能达到“天人合一”的效果,事半功倍;如果违背了这些规律,比如6月份穿棉袄,12月份赤膊上阵,可能会受到大自然的伤害和损失。

农历的月份不是从初一开始,而是以节气来划分的。在中国农历年中,一年有24个节气,一年有12个月,每个月有两个节气。第一个叫“节气”,意思是月初,第二个叫“中气”,意思是一个月过半。有时候专业上第一个叫“解”,第二个叫“气”。

二十四节气,根据太阳在黄道上的位置,划分为二十四个反映我国某一地区(以黄河中下游为代表)自然现象和农耕季节特点的季节和气候。即:

第一个月:立春,下雨,

二月:惊悸,春分,

三月:清明,谷雨,

四月:长夏,小满,

五月:芒籽,夏季至日,

六月:微暑,大暑,

七月:秋天,夏天,

八月:白露,秋分,

九月:寒露,初霜,

十月:立冬,小雪,

11月:大雪纷飞,冬季的至日,

12月:小寒和严寒。

其中,正月以“立春”开始,而不是从大年初一开始。立春不仅标志着第一个月的开始,也标志着一年的开始。立春一般在阳历2月4日左右,农历可能在去年腊月或明年正月。立春之前出生的人,无论是在腊月还是正月,都属于上一年,而立春之后出生的人,无论是在腊月还是正月,都属于下一年。正月的第二个节气是“雨”,意思是半月,不是月初。以此类推,二月惊起,三月清明,四月长夏,五月芒草,六月微暑,七月立秋,八月白露,九月寒露,十月立冬,十一月大雪,十二月微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