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报告制度?
各合同段监理部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向项目总监办公室上报监理月报。项目总监办公室根据各监理部提交的月报,每月向业主上报总监理月报。报告应陈述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合同管理的实际情况,以便业主对工程现状有清晰的了解。报告详细分析了工程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的原因,详细说明了采取的手段和措施以及质量事故的重新处理结果。报告还应详细描述监理工作和承包商的工作。还应如实报告承包商主要人员和监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1、工程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
(1)项目描述
工程监理月报的正文应附有工程位置图,该图应明确标明工程的具体位置。项目描述通常是对合同内容的简要描述。第一份监理月报的项目描述应详细提供以下资产,以后的监理月报可酌情增减。
(2)项目名称、贷款编号和合同编号;
(3)地理位置;
(4)合同段长度及起止桩号;
(5)线型和主要设计指标;
(6)路线和建筑物位置的地质条件;
(7)主要构筑物的类型和数量;
(8)小型构筑物的类型和数量;
(九)合同签订日期;
(10)承包商或联营体名称及项目负责人;
(11)合同总价;
(12)合同规定的工期;
(13)开工通知日期及开工日期;
(14)修改后的竣工日期(以后有变化可以修改);
(15)从开工到现在已过去的施工时间;
(16)本月内气象报告;
2.批准的分包商和供应商
内容一般应包括分包工程的哪一部分,为工程提供的劳务、运输、材料、服务等。对于工程材料、设备等供应商在月报中应做出简单说明。
3.工程质量
根据合同要求,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工程质量不得计量和提交。在月报中,可以结合工程质量的检验和测量结果,对现场各合同段或各工程项目的材料、机械和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4.施工进度
应提供项目的总体进度及各主要项目的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主要分项工程包括路基土、石方、桥梁、隧道、排水和防护工程。这个月的施工情况要按照上面的顺序详细说明,文字要简洁。
(1)总体进度:监理工程师应统计确定总体进度。将月报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确定计划完成的百分比,并根据总体进度的实际情况,说明影响总体进度的因素以及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措施。
(2)主要工程进度:监理工程师根据测量结果确定主要工程的实际进度,然后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确定目前已完成的百分比,找出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应说明重大项目延期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和效果或拟采取的措施。
(3)其他工作:其他工作应包括竣工工作、临时工作、计日工作等。规范中所列一般项目和方案的比较,以及材料堆场的建设、生产能力、生产的各种成品的质量和数量。
5.付款状态:当前付款、累计付款、日常工作、暂定金额、价格调整、费用索赔等。
6.监理工作的实施:该部分主要描述监理工作,还应包括各类监理人员的数量、工作安排、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住房、设施、车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工程的影响。
7.总结:简要评述承包商的业绩、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今后的工作安排。
8.附件:月报末,当月合同执行的相关表格(如主要进场机械表、主要工程概况表、材料试验统计表等。)一并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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