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把三伏天分为中、中、后三个时期?这三个阶段的含义是什么?

在古代中国,“福”意味着炎热的天气。每年,北半球“伏”日的开始大多是在小暑之后,大暑之前。根据天文历法,“伏”日为“三伏”,称为“头伏”、“中伏”、“末伏”(也称一伏、二伏、三伏),共计三四十天。一般来说,“伏”的开始是由节气的日期和干支年的日期决定的。根据中国古代的纪年法,“符头”的起始日期必须是“夏”之后的第三个庚日(一个庚子就是10天),也就是俗话说的“夏的第三个庚子就是伏”。带有“庚”的第三天是“符头”开始的日子,如1997 July 17。当它通过天地合排到今天,就是“庚申”之日,恰好是第三个庚日开始的日子,也就是“符头”开始的日子。这里必须强调的是,这种天干地支的配合在几千年前就开始了,而到了这个周期,预定为1997公历7月17时,正好是“庚申”日,而不是当年的临时配合。通常,一年一度的“夏季至日”往往在6月21-22日,个别年份在6月23日。基于此,历年的“头跌”(又称初跌)从7月中旬开始。《干支纪年法》规定,夏季至日后的第四个庚日为“中伏”开始之日。“立秋”后的第一个“庚”日是终倒伏的开始日期,即终倒伏以节气“立秋”为准,所以从中倒伏到终倒伏不一定是10天。同时,干支年表还规定“头”和“尾”各固定为10天。如果有变化,也只是在“中上”的天数上有变化。“正午”要么是10天,要么是20天,绝对不允许有正午11天、12天、13天这样的“奇数天”。所以盛夏的天数不是30天就是40天。

满意,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