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旱年舌尖上的美味散文
泛滥的河流有一个特点。它的水将随着海水的涨潮而涨落。河水一年四季都很清澈。春绿、夏青、比丘和东百就像母亲的乳汁,哺育着两岸人民。虽然土地是一些带有白色盐分和硝酸盐的土壤,但勉强支撑着耕种的人们。
生活在那个年代,难免生活艰辛,但再苦,人还是活下来了。也正因为如此,每年都会有近半年的春旱,会让人觉得舌尖上的美味更浓,萦绕脑际,难以忘怀。
从我记事起,春节鞭炮的硝烟还没散的时候,我妈就想尽办法把一家人的饭菜都弄湿了,小心翼翼地把去年断断续续晒干的干菜拿出来,或者从墙角的箩筐里拿出来,或者从墙上的衣夹上取下来,一件件放在窗帘上晒着。看着那些大白菜皮,萝卜樱桃籽,也许还有一些豆干,胡萝卜,从你妈妈的眉宇间就能看出她在计划着,怎么安排,让她度过已经摆在眼前的春旱岁月,一点都不小心,唯恐有三餐不继。
当地窖里剩下的青菜萝卜不多,或者储存的大白菜不多的时候(那时候没有今天的塑料大棚,冬天也没有青菜,就像东北一样,储存一些萝卜和大白菜),细心的妈妈们会在烧萝卜的时候掺一些干菜进去,炒一把黄豆,甚至可能还有一些豆腐咬,烧一大锅“白娜菜”。
二月二,龙抬头,田野里绿潮不断,荠菜、大蒜、枸杞头如潮水般涌来。这样一来,家里的餐桌更绿了,同时,一个冬天积攒下来的藜蒿的根和须也白成了人们的菜。这些野菜不仅新鲜可口,而且富含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二月这些野菜盛行的时候,一碗粥一直卡在我记忆的褶皱里,挥之不去,不可磨灭。它的做法也很简单,就是把地里挖的荠菜用清水洗净,加一大块豆瓣,用玉米粉煮成不稀不稠的粥。看起来金黄中镶嵌着绿色,闻起来香,吃起来好吃。应该说荠菜是最好最简单的吃法,既不需要名厨也不需要太多调料。
阳春三月,是我家乡真正的春天。正是花开吐艳的季节,引来蝴蝶蜜蜂飞舞,有花的地方少不了鸟儿。此时,虽然满地都是花香,但供人们直接食用的却很少。小花园里的韭菜虽然长势旺盛,却始终脱不了紫色的裤子。其他菜都是刚从梦中醒来,时不时揉揉眼睛。
不断上升的温度,不经意间,让去年淹在缸里的咸菜生出了一点白毛。作为最后的手段,我母亲把它捞出来晒干,变成了乾子。这些带着去年秋霜味道的咸菜,被淹的时候被放进了蒜、姜等调味品里。在过去的冬天,他们通常从罐子里拿起,切碎来佐餐。它们吃起来脆脆的,鲜香的,味道十足,非常爽口。
晾了几天,我妈把它洗干净,煮熟,再晾到七成干,就成了人们常说的西梅,百吃不厌。一旦见面,就算是绅士淑女也会忘了身份,大嚼特嚼。我记得宋代的苏东坡很喜欢吃梅子和烤肉。不仅如此,在他连续做菜的过程中,他还做了东坡肉,这是一道世代相传的大菜。今天,如果你去江苏常州,不吃一碗东坡肉,你就没去过常州。
干梅子的另一种做法是将去年的干梅子洗净,浸泡在腌制咸菜的盐水中,然后煮熟晒干,特别是干梅子干。干梅子特别好吃,有一定的脆度,就像吃海蜇一样。
农历四月,太阳升起,地面温度上升,正是种植春菜的时候。小青菜要20天后才能吃,种那种叫樱桃萝卜的时间更长,至少要40天。那些辣椒,茄子,黄瓜,豆类等蔬菜,从夏天一直吃到秋天。就在人们再次渴望绿色蔬菜的时候,韭菜开始褪去红紫色,10天就可以吃了,届时将依次收获。这个时候,妈妈会小心翼翼地从角落里搬出一个她刻意收藏的罐子。盖子一打开,一股醇香扑鼻而来。别说是去年夏天淹的韭菜,还有一些小辣椒混在里面。本来是可以直接随饭吃的,但是我妈总是放在干饭锅里蒸着吃,尤其是地下米。其实这些韭菜还是前年6月份的,只是被认为太老不能吃的时候被淹了。就在韭菜飘香的时候,去年秋霜浓时种下的蔬菜开始出市,人们终于迈过了春旱年的第一道坎。
小满节气来了,人们走进了夏梦时间。俗话说:“小人见三鲜:樱桃(号称天下第一果)、蚕茧(自古以来最好的材料)、大蒜(家居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调味品)。”此时,地里的三种小麦作物开始抽穗、开花、灌浆,也是缺粮的“高峰”。人们急切地等待小麦成熟,但家里随时都有可能停吹。
好在老天是长眼睛的,不择土生长的德国刺槐的顶端,此时舞动着白色的花朵,覆盖着雪一样的翠冠。快乐的人们拿起一些长柄工具来采摘吸引蜜蜂飞舞的槐花。槐花可以拌一点韭菜,炒着吃,拌面糊做蛋糕吃。保留了香味和美味,使其成为缓解饥饿感的美味食品。还为人们提供了大量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提高了人们的健康水平。
与此同时,专门用来在水稻上压绿肥的紫云英和紫花苜蓿也疯狂生长。人们要挑些嫩头炒一炒,就成了餐桌上的一道青菜。人们当然不会忘记把槐花、紫云英、紫花苜蓿用开水烫一下,然后在夏日的阳光下晒点乾子。一个可以在其他季节享受夏天的美食,一个可以和城里的亲戚朋友分享一些。
尽管人们大嚼紫云英和槐花,但许多家庭的锅盖最终还是打不开。面对社员们的困境,老船长只好咬着牙,拍拍大腿,“活下去很重要”,下令先割下一些未成熟的麦穗,只在夏梦的阳光下暴晒,然后分发给社员们。没有成熟的小麦,用死锤敲打后,把去掉的麦粒用清水洗干净,然后稍微干一下。不是饥饿让它好吃,而是它真的有一种独特的味道,足够人吃了。勉强吃得饱的人,可以在夏播中进入夏收的“战场”。
五月的日历还没撕掉,端午就立在人们面前。蒿草插在屋檐上,菖蒲挂在窗棂上。就在人们看着河面上绿叶摇曳的芦苇时,尴尬了。生产队长不知道跑了多少趟粮管所,才给社员们赢来了糯米。他高兴地拿起广播管,命令人们去取糯米。粽子不仅表达了对三闾医生的敬意,也填饱了人们的肚子。我不是很贪吃粽子。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当时一个习俗里用的樱桃萝卜。它小巧精致的外表,艳红的皮肤,雪白的肉,本身对孩子来说就是一种磁性的魅力,更何况还要用白糖淹没。切片的萝卜在糖水里看起来晶莹剔透,边缘缺少鲜红的光晕,看得我舌头直打颤。
使用这种用糖腌制的萝卜前,要先滴几滴白酒。家长给孩子洗完澡(一般是用百草头煮的热水)后,用萝卜蘸点黄粉给孩子擦耳朵,擦鼻子,擦阴凉,说是夏天可以防蚊子进来。那一年,我偷偷拿了一个正在晾晒的萝卜,尝了尝,一个接一个地吃,只剩下两三块。所以后来几年的端午节,我妈总要多腌一个,防止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端午节一般和小麦成熟的时间混在一起,要么早几天,要么晚几天。总之,吃粽子的时候,就是夏收的开始。人们兴高采烈地拿起已经磨成玄月的镰刀,把金色的浪花变成金色的溪流。有着古老神韵的草叉托起溪流,高高地抛向牛车的金山,牛在车声中把金山运到社会农场脱粒。
于是,在春旱的岁月里,我看着一把把铁锹举起后又落下的金黄,带着飞扬的尘土离开了那个小村庄。人紧锁眉头半年,舒展开来。站直了的人又有了笑声,在飘荡的风中舒服地荡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