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为什么喜欢对联...急?请多方面解释。,,,来吧。。。。。。
2、按目的分
春联:新年的特别对联。如:九州柳吐绿;桃杏争春五月。
祝福语对联:用于生日、结婚、乔迁、生子、开业等喜庆场合。如:一对为了四化的红心;两副新手绘的图。(Xi连),乐如东海;生活比南山更美好。(首联)
挽联:用来悼念死者。如:书有强大的未来,会震惊世界;让精神永放光芒,然后造福人群。
赠对联:表扬或鼓励他人使用。如:风、雨、读书、耳边的声音;家事国事天下事无所不关心。
自我鼓励:自我鼓励。比如关于国家的书经常看;没有什么是对身心无用的。
行业协会:不同行业贴在大门口或者店内。如:欲知古往今来之事;我必须读五本书。(书店)虽然是干干净净的生意;但却是顶级功夫。(理发店)春夏秋冬迎客;招待东西南北的人。(酒店)
颜之琏:表达志向的目的。如:我宁愿做赵的鬼;不是为他,部长。
按位置划分
对联:挂在柱子上,用于住宅、机关、寺庙、古迹等场所。
门联:贴在大门上。
正厅对联:挂在客厅和卧室显眼的地方,与字画相配的对联。
根据艺术特点
重叠:同一个词连续出现。如:莺莺燕燕,翠红相间,处处和谐;跌宕起伏,花花草草,年年如此。(上海豫园)
复合词组合:同一个词不连续重复出现。如:好山好水,好风好月,千年好地;傻逼的声音,傻逼的梦想和痴心,几代傻逼。(朱元璋)
顶针:前一个分句的底词作为下一个分句的中心词。如:无锡锡山无锡;平湖是一个水平湖。(唐寅)
嵌对联:包括嵌序数、方位、节气、年号、姓氏、人名、地名、物名(如药品)等。如:茅屋里的乌鸦听风雨;Godun的文章很纠结。(老舍送给茅盾)
拆字对联:把一个组合的字拆成几个独立的字;有人把它细分为“分词、合词、析词”。如:此木来自柴山;因为着火了,所以有很多烟。
音韵联想:包括同音字、同音异义字和押韵字。如:屋前屋后花园外,屋外花园外,花园外,花园外干净,花园外安静。
幽默联想:取幽默之意。如:南通府,北通州,北通州连接南北(甘龙);东当铺、西当铺、东当铺作为东西(纪晓岚)。
不爱:对联的意思无关紧要,但字字工整。大多数无爱情侣都很有趣,同时可以归为幽默联想。如:宫门李涛光荣日,法、荷、比。
回文:倒着读,倒着读,意思完全一样。如麻鞋和华勒斯来到中国。(事件报纸标题)
最长的一副对联:作者是清末江津秀才钟,清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在成都大牢写的,以表愤懑之情。
特性
字要对等,句要一致。除了刻意留出一个字的位置以达到一定的效果外,上下对联的字数必须相同,不能多也不能少。
词类要相对,位置要一致。一般称为“虚对虚,实对实”(古代汉语的词类分类与现代汉语不同),相当于现代汉语中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量词对量词,副词对副词,关系词必须在同一位置。
要平仄和谐,音色要和谐。传统习惯是“噘而落平”,即上联最后一句的尾词是噘的,下联最后一句的尾词是平的。
要内容相关,上下贯通。上下联的意思要互相联系,不能重复。
上下楹联对应位置的字要尽量平,这样楹联读起来抑扬顿挫,美观大方。
3.普通法的一般原则(修订草案)
中国楹联学会
引用
对联是中国文化宝库中独立的文体之一。它们具有群众性、实用性和观赏性,历史悠久。对联的基本特征是文字的对仗和旋律的协调。
为了弘扬国粹,我会集合国际上的专家,对一千多年来散见于各种古籍中的相关法律的论述进行整理和规范,形成《关联法律通则(试行)》。在一年多实践的基础上,我们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制定了《联合法总则(修订草案)》。中国楹联学会五届十七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予以授牌。
第一章基本规则
第一句相当。一副对联由上联和下联组成。上下句数量相等,对应句的字数也相等。
第二条词性对应物。上下连词句法结构中位置相同的词,具有相同的词性属性,或者符合传统的对偶类型。
第三个结构对应。连词的构成、意义的协调、语序的安排、虚词的使用、修辞的运用都是符合规律或习惯的,彼此之间是平衡对应的。
第四个节奏是相反的。上下连词的流动节奏是一致的。节奏可以根据韵律节奏用“二字一节”来确定,节奏点在句子所用的偶数个字里,单个字占一节;也可以跟着语义节奏走,就是和音律节奏有异同,有三个字或者更长的字不适合拆分,它们的节奏点都在最后一个字里。
第五条水平与水平的对立。句中按节奏交替排列词语,上下联中的词语对应节奏点。单面两句或多句连接,每句脚按顺序连接。平规格一般需要逐级转换形成,传统上称为“平顶平,平顶平”。如果违反了这些通则第十条的禁忌(三),或者影响了句中的和谐,就从宽处理。第一部分在声音处关闭,第二部分在声音处关闭。
第六条对偶。形式对比,意义关联。上下对联所表达的内容与主题是统一的。
第二章传统对偶
第七条历史上形成并沿用至今的属对格式,如汉字中的叠字、嵌字、题词,音韵中的借字、谐音、联字,词法中的互构、缀合、变换,句法中的当句、三脚架脚、流水等,均可视为对,体现了格词的词性和结构要求。
第八条用词的声调应当遵循汉语音韵学的规律。声调均匀性的判别,遵循的是近代以来流行的“诗韵”旧音或现代汉语普通话现音的“双轨制”,但不允许在同一联中混用。
第九条。使用引导词、行间词、介词、连词、助词、感叹词、拟声词、三个音节以上的量词时,允许在句首平齐,节奏不与连词一起算。
第十条撤销。
(1)不要双手交叉。
(2)避免不规范的词语。
(3)尽量避免后三句;句末不要平。
第三章广泛的词性对
第十一条不同词类的允许相对范围一般包括:
(1)形容词和动词(尤其是不及物动词);
(2)在以名词为中心的部首短语中充当修饰语的词;
(3)按句法结构充当状语的词;
(4)同义词、反义词、位置和数字、数字和颜色、同义词和反义词、同义词和连冕、反义词和连冕、副词和连词介词、连词介词和助词、连冕的常见对仗形式。
(5)序列(或数列)中某些事物的名称是在两个序列(或数列)之间相互相对的,例如:自然序列、天干地支序列、五行、十二生肖、一系列使事物具有逻辑性的临时结构。
第十二条巧对、趣对、借对(或借音或借义)、摘句对、定句的对等是允许的,对典型对没有严格限制。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通则是对联创作、评价和欣赏的规章依据。中国楹联学会解释。
第十四条本通则自2008年6月6日+10月6日+10月6日起施行。2007年6月1日《普通法总则(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