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10月21日,邵阳新邵县发现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人。

感染者:刘某某,女,22岁,邵阳县人,于5438+08年6月20: 18被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于5438+00年6月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我县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关人员排查控制等各项防控措施。

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65438+10月14

17:30从外地乘坐湖南EX1170到达沪昆高铁邵阳北站;

17:44-18:00与朋友艾某某驾车至KF7S99在新邵县平镇戴水桥心连心超市接人;

18:00-18:40三人回到平镇同心村4组艾某某家中;

18:40-20:35和朋友艾某某一起坐车去外地市和同事吃饭,然后就回艾某某家没出门。

65438+10月15

14:00-16:00受邀去艾的同事家做客;

16:00-18:30乘车至平镇戴东村休闲垂钓,后返回艾家;

19:30-19:40在同心村活动中心附近散步,然后回到艾某某家,待在室内。

65438+10月16

15: 11去新邵县平镇戴水桥朝阳轮胎店洗车;

16:00-16:24与艾某某驾车至平镇清水村,在平镇好又多、丽丽超市短暂停留;

16:24-16:35到达平镇清水村,在雷公洞旁的网络红桥游玩;

16:35-16:45清水村白水广场散步,然后返回艾的家;

18:30-20:30和艾某某开车到呆水桥学校;

20:30-21:30到平镇王家冲旺角烧烤店吃夜宵,然后回到艾某某家。

65438+10月17

从17: 00到17: 20,我和艾某某沿着水岱桥到东风桥的路走,其余时间都住在艾某某家。

65438+10月18

00: 00-20: 10在艾家没出门。

20: 10闭路运输至集中隔离点。

如与上述感染者的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尽快主动向所在村或新邵县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投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加大。请广大市民和来新邵的群众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个人防护要求。出入公共场所要定时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打疫苗,进入公共场所要扫“湖南地方码”。

2倡导广大居民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去高危地区或当地社区传播疫情。

3.所有来县城的人必须登录湖南居民健康卡中的“湖南挂号”微信小程序进行“湖南挂号”登记;同时提前1天到目的村、单位、酒店报到,24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疫情风险的人员应立即向村、旅馆、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对未报告或未落实“到店入住”的,酒店不得为其办理入住手续。

4.各级各类聚集场所和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指导和督促居民采取扫场所码、戴口罩、测体温等防疫措施。

新邵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