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市中的古代花市

崇文门外西花市街的火神庙叫火德真君庙。建于明二年(1568)隆庆,是神木厂五元观的下院。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重修。清朝旧历每周四(四月初四、十四、二十四)有庙会(1922后改为阳历)。后来火神庙的香火被切断,庙会演变成了纯粹的商业市场。但火神庙一直是花市的中心。

花市里有两种花。老北京人称之为“两朵花,每桌一朵”。一个是假花;另一个是花。但是花市是以假花命名的。《燕京岁时物语》说:“花市是女人插戴的纸花,不是应时的花。”一种假花叫“象头花”,一般称为“通草花”。灯心草,茎轻而中空,加工成灯心草片,巧夺天工地做成花,是最初的装饰性人造花,所以有“京城第一花”的美誉。后来发展成纸花、丝绢花、缎花、绒花,形成了一个特殊的产业。据《故都文物简介》记载:“制作花卉的原料有两种:丝和纸。丝可分为斜纹、丝、缎、丝、绒,纸可分为羊毛、粉莲、通草、背分。其制作方法适用于模具、杵和麻绳。分工,有叶有花,有花有花。作为花,意思是作为叶子,作为花头;存花者是指从各种店铺购买花和叶子、花头、合成品的人。也分粗、细两组,而且是细花,由一个艺人管理。”自清末以来,东花市街一直是假花生的生产和销售中心。任何一个经营这个行业的人,都会在之前建立一个销售的店铺,一个制造的作坊。东花市区,小石口以北两侧,中下头,二、三、四直到虎壁老口;在南方,大多数家庭都从事这种人造花的生产,从大厅上下,宝卿上下,壶腔上下,唐道上下到元宝城。据抗战前不完全统计,上述市场和家庭的花店有1000多家。此外,在东华城周边,以早君庙为中心,有十几家接待花店商户的酒店,每家都标有自己的特产,如泰和花店、德兴花店等,以吸引四面八方的商户入驻。

清末民初,花卉市场更加繁荣。但假花之城依然坚守着不成文的规矩,只在中午前的市场内,地址也仅限于洋市口以东,也就是东花市。每天早上,卖花人都会放一个装满五颜六色的丝绵花的花盒(用细竹签和竹签做成,插在长方形的盒壁上,用东昌纸或麻纸糊上)。摊在板凳上,进行展览。远近的游客赶着赶集买东西。除了细绒丝绸,其他草、缎、纸制成的主食,运输携带都很方便,大多买半成品,运回去再整理保存成整花出售。假花不仅出口到苏杭,还在巴拿马竞争。连外国友人都夸“京华”,争帽子。当时妇女主要以头饰装饰,满是珍珠和玉石,还得配上几朵鲜艳的花,以示精神。比如新婚新娘在绒布凤冠普及之前就讲究“身先士卒”,就是在头上插满绒布花和喜字。向亲友道贺、祝寿的女子,要戴上两三个丝绒蝙蝠来祝寿,甚至还要在老太太的发髻上插上一朵小小的红色石榴花。至于小姑娘抓发髻上的花,辫子上的飞花,更是妙不可言。民国以后,时兴挂花,妇女们常常在旗袍上挂一朵长耳朵的长花。逢年过节,蜜祭、月饼也是插花,有的做成金元宝或吉祥话,如“生财成宝”、“长生不老”、“和二仙”、“刘海金蟾戏”等等。如遇丧事,需要花圈、花环、悼念用的花篮,以及灵花、灵花、满宴顶(俗称饼桌)、花篮用的白花。真的是无时无刻无处不在。当时花卉业欣欣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