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气象学上,四季是如何区分的?

在气象学中,四季是根据平均温度划分的。

为了准确反映各地的实际气温变化,我国常采用现代学者张宝昆的分类法来划分四季,即“平均气温”。按此分类,平均气温大于等于22℃的时期为夏季,小于等于10℃的时期为冬季,10℃至22℃之间的时期为春季或秋季。

按照这个标准,中纬度地区的季节与“气候平均温度”基本一致。通常结果如下:3-5月为春季,6-8月为夏季,9-165438+10月为秋季,12-2月为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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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划分四季的方法有:

1,传统四立法

此法以二十四节气中的“四立”为四季的起点,以二分法和二比二为中点。比如春天,起点是立春,太阳线是315,春天分为中点,长夏是终点,太阳线变成45°,太阳在黄道上运行90°。四季的轮换反映了物候、气候等方面的变化规律。

2.西方分类法

也就是说,西方的四季分类强调四季的气候意义,以对太阳的平分线为四季的起点,如春季为起点,夏季至日为终点。这四季比中国传统的四季晚了一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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