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政务大厅工作时间

平邑政务大厅工作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在特殊条件和特殊情况下需要缩短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一、所有公民的假期:

1,元旦,节假日1天(65438+10月1天);

2、春节,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天);

4.劳动节,1天休息(5月1天);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节当天);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节当天);

7、国庆,放假3天(65438+10月1,2,3)。

二、一些公民节日和纪念日:

1,妇女节(3月8日),女性放假半天;

2.青年节(5月4日)14以上青年放假半天;

3.六一儿童节(6月1),14以下儿童放假1天;

4.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1年8月),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工作时间,周六、周日为每周休息日。不能执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