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与自然的关系
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内涵和实质
和谐是指系统中所有的要素和部分都比例匀称,协调得当。一个生态系统,特别是在全球、区域或局部地区,是一个复杂的牛群落及其环境(包括水、大气、土壤、岩石等)的系统。)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对稳定和自组织的,水是最活跃、最重要的控制因素。水在滋润万物的同时,以自身的丰枯规律和动态特征影响着整个自然界的演变和变化。生态系统中所有的生命元素都是因水而生,依水而存,对水的量变和质变非常敏感。兴修水利,消除水患,人类社会在与水的依赖和斗争中繁衍发展。在治水中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已成为人类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课题。
所谓治水中的人与自然和谐,就是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关系的平衡与协调。在全流域生态系统框架下,妥善处理人类活动与水利水害的关系,合理趋利避害,正确对待水旱等自然灾害,减少水污染等人为灾害。同时,尽量减少人类活动对水循环的干扰,减少人类对水的侵占。处理好人类取水与自然界其他用水的关系,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控制在能够维持水体基本功能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状态,使水在造福人类的同时造福整个自然界。
在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体现了价值取向的转变。从“以人为本”和人控制、统治自然的价值理念,转变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和人的进步。在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体现了思维方式的转变。从孤立的、单一目标的思维方式转变为系统的、全面的、辩证的思维方式,从以前的以经济增长为唯一目标,转变为经济增长与生态系统保护相协调,兼顾一切利弊,在改造自然满足人类需求的同时,约束人类行为,兼顾自然的和谐稳定。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涉及治水的方方面面,从理念、对策、措施到规划、设计、管理,都需要不断探索、实践、创新。
第二,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和阶段的必由之路,是人类总结经验教训后的必然选择。
在工业革命之前的漫长历史中,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人类活动对自然影响不大,人与自然保持着相对和谐的状态。哲学上强调“天”与“人”、“自然”、“人为”的联系、相似和统一。庄子认为“天地与我共存,万物与我为一”,天人合一;孔子主张“天命”论,视“天命”为万物之主,要求人们“敬天命”、“畏天命”;老子主张“自然无为”,认为人在自然和社会面前是无能为力的。这种“天人合一”的朴素观点,导致了中国古代人与自然的密切和谐关系。应对洪水,要“择丘”避洪,“移城避之”,要“疏九河”分洪,要在河道两岸留出足够的空间,让水“歇一歇,左右游,缓而不急”蓄滞洪,都是这一思想的充分体现。在水土资源开发上,先秦时期就强调“斧随时间可入山,树不可用”“不种树者无树”,起到了很好的保护植被和植树造林的作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的急剧增加,人类经验和知识的积累,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工业革命以后,人类改造自然、影响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人定胜天”、“人是自然的主人”的思想越来越强烈,自然逐渐被视为取之不尽的宝藏,被肆无忌惮地开发利用,同时被视为无底的垃圾箱。近几十年来,中国“改天换地”的行动前所未有。为了装载太多的人口,争取更多的空间,生产足够的食物,人们占据河滩,围湖造田,毁林(草)开荒;为了满足迅速增长的用水需求,人们修建了一个又一个蓄水引水工程,可以断流黄河,干涸海河,抽干地下含水层,利用每一滴水。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污水和废水未经处理就排入江河湖泊。
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就指出,人类可以通过改变自然使之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但我们所走的每一步都要记住,人类在统治自然的时候从来不站在自然之外。
如今,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面对我国水资源领域的种种问题,从“改造自然、征服自然”向“天人合一”转变是必然选择。当然,这种选择不是对遥远过去的简单重复和回归,而是基于对治水规律的更深刻理解和把握,以及对可持续发展的追求和渴望,而进行的全面发展和升华。
三、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必须坚持尊重自然规律,充分发挥人在治水中的主观能动性,走水利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日月不停运转,江河不停奔流,自然有自己的运行规律;人类取水、用水、排水,水进入人类社会,治水活动需要遵循社会规律。只有在治水实践中不断发现和认识规律,遵循规律、运用规律,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